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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变三”

    信息发布者:luceliu
    2017-02-15 15:11:21   转载

     【襄阳政府网消息】近日,宜城市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试点期至2017年11月底。

      改革任务在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新增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两项试点工作。

      试点主要目标是: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统筹协调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维护农民权益,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通过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和修法建议,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示范,为科学立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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